關于做好第二十屆中國專利獎推薦工作的通知
魯知函字〔2018〕16號
各市知識產權局,各有關單位:
按照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》(國知發管函字〔2018〕38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的要求,為做好我省第二十屆中國專利獎項目推薦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單位及名額
1.《通知》中分配指定名額的單位(包括計劃單列市、副省級城市、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、園區和企業,以下簡稱指定單位)和個人推薦的項目應通過所在市知識產權局(設區市,下同)進行項目自薦和推薦,要做到認真篩選、核實,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。省知識產權局將綜合項目情況對達不到參評條件的提出建議。
2.非指定單位的市、省直部門推薦參評項目,可將初選后的項目統一上報省知識產權局,省知識產權局將按照《通知》分配的名額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,擇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推薦。各市推薦發明或實用新型項目名額不超過2個,外觀設計不超過1個;各省直部門推薦專利項目名額不超過2個。
二、遴選推薦原則
為保證專利項目推薦的質量,在符合《通知》參評條件及要求基礎上,應當優先推薦下列項目:
1.積極參與山東省專利獎評選申報并獲獎的項目;
2.屬于我省新舊動能轉換“十強”優勢產業和山東省“十三五”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重點發展的產業項目;
3.專利質量高,保護性強,具有較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。
三、相關要求
1. 推薦單位要廣泛宣傳,嚴密組織,認真把關,按照《通知》要求的文件格式按時上報,對報送項目進行排序,不得突破分配名額。
2.為便于相關政策的落實,通過其他途徑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參評專利項目,應在《通知》受理截止日后1個月內到省知識產權局備案。備案材料應包括:備案函(紙件)和項目資料(電子件)。
3.各推薦單位請于2018年4月30日前,將《通知》要求的申報材料和推薦表報送省知識產權局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報送材料(紙件及電子件)包括第二十屆中國專利獎推薦項目匯總表和項目推薦函和申報資料(一式兩份)。
附件:第二十屆中國專利獎推薦項目匯總表
山東省知識產權局
2018年4月4日
聯系人:都海陽
電話(傳真):0531-88198623
地 址:濟南市經十東路157號山東省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處 (250014)
郵 箱:xtgl@sdipo.gov.cn